■案件內容介紹
公告案號:
111增八26135
公告地址:
桃園市大溪區興和里普濟路4號
桃園市大溪區興和里中央路59號
公告建坪:
權狀坪數:27.78坪
使用坪數:41.75坪【主建物:27.78坪;附屬:0坪;車位:0坪
;公設:0坪;增建:13.97坪】
完工日期:68.03.14
公告地坪:30.55坪
拍賣底價︰
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:
第1拍 112/01/11 【1171.5萬】→流標
第2拍 112/02/22 【937.2萬】→流標
第3拍 112/03/22 【750萬】→待拍
類型︰
住宅/透天厝
樓層/總層:
1+2層/共2樓
鄰近學區︰
田心國小、大溪國中
鄰近交通︰
距桃園客運大溪總公車站197公尺.
位大溪老街生活圈.近國道三號大溪交流道
近信義路口,大溪橋、公車站牌(9103、5301)、北部橫貫公路
生活機能︰
步行距離約600公尺,可見大溪老城區之建築、文化、歷史與人文風情。
文軒書局、大賣場、全聯福利中心、全國電子、美聯社、新南老街、大溪老街
、麥當勞、星巴克,大溪商圈生活機能良好
近台灣企銀、大溪郵局、華南銀行.戶政事務所、大溪地政事務所、區公所
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1.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部分債務人在場表示由其居住使用,另會同地政人員履勘
時,據地政人員稱中央路59號應坐落於501地號,一樓有增建,另據債權人查
報建物由部分債務人使用,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。
2.增建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且無獨立出入口,拍定後拍定
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當事人與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
,請求增減價金,或撤銷拍定;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,拍
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。
3.本件標的建物坐落之基地有占用鄰地,惟其使用權源不明,占用鄰地部份日後
有遭所有權人請求拆除之可能。
4.本件係變賣共有物,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。
5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。
【保證產權清楚】 【銀行代墊尾款】 【保證低於市價】 【案件實地勘查】
【專業代書把關】 【自備二成買屋】 【競價行情分析】 【排除瑕疵事故】
■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(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
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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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標三不原則:
全體同仁,恪守『三不原則』
一、不得經手客戶投標保證金及尾款
二、不得巧立名目,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
三、不得賺取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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